2019年8月17日上午,邯鄲交警邯山大隊二級指揮平臺民警按照慣例開展車輛網上巡查工作。9時20分,平臺民警發現一輛車牌為冀DD***83的小型新能源汽車涉嫌套牌,便立即指派附近執勤民警對該嫌疑車輛進行攔截。大隊三中隊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設卡攔截,并在渚河路與滏西大街叉口將該車攔停。
隨后民警使用移動警務通系統對車輛懸掛號牌進行查詢,經查詢,該車所懸掛號牌冀DD***83已屬注銷狀態。在民警訊問過程中,車輛駕駛人成某稱,自己剛買的這輛新能源車,是二手車,買車辦理過戶后在原車主的許可下便繼續使用原號牌上路。民警追問過戶后為何不辦理臨時號牌時,駕駛人和隨車人員均聲稱不知道。
后經民警進一步查詢,該車輛的新號牌早已生成,駕駛人明顯是為了暫時逃避違法抓拍才繼續使用舊號牌的,成某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貪小便宜吃大虧。
最終,成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因“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被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扣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