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帶著孩子酒駕
還想讓妻子為自己頂包
8月24日22時許,機動執勤大隊民警在中華大街與豐收路設卡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在距治理點30米處突然停車,隨即主駕駛座位男子和后排座位女子迅速互換位置。
然而,目睹這一切的民警
發覺不對勁
立即上前將車攔停
并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
結果顯示,男子體內酒精含量54mg/100ml
此時,主駕駛下來的女子急忙解釋:“一路上都是我在開車,快到家了孩子哭鬧不止,非要找我抱,老公這才把我換下來...”據夫妻倆交待,丈夫當晚喝了酒,便讓妻子開車回家,但途中兒子非要找媽媽,哭鬧不止,情急之中便讓喝了酒的丈夫開車,當發現前方有交警后,便立即停車與妻子換了位置,想要躲避檢查,沒想到被民警發現了。
在民警的嚴厲批評和耐心教育下,夫妻倆認識到自身的錯誤接受了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第二類機動車,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并拖移車輛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