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邯鄲市邯山區居民劉某的孩子小學即將畢業,劉某一直想讓孩子上一所心儀的初中,經鄰居介紹,劉某找到了在“教體局”上班的王某某,王某某一口答應,稱自己可以解決孩子上學問題,但需要給學校交18000“贊助費”和3000元的“活動費”,并讓劉某把錢送到邯山區教體局附近。
邯山區教體局緊鄰邯山區公安分局,不疑有他的劉某在兩個單位的門口把錢交給了王某某,王某某還給劉某寫了收據。本以為交了錢就可以安心等待開學的劉某,一直等到九月開學都未等到開學的通知,無奈之下去中學詢問才發現上當受騙,經過多次要賬無果后,劉某來到邯山區公安分局滏東刑警隊報警。
2020年4月28日,滏東刑警中隊成功將詐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經審訊,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能為劉某某的孩子辦理上中學為由,騙取其現金210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而這個一直聲稱自己是“內部人員”
可以找人辦事的王某某
竟然是無業游民!
警方提醒:每年暑假也是“入學騙局”高發的時段,騙子自稱有門路、有名額、可借讀、有熟人等等。孩子都是家長們的掌上明珠,家長們都想孩子能上一個好的學校,尤其是距離開學越近,心態就越著急,往往因為心態失衡,而失去了理智和辨別能力。“所以為了避免被騙,作為家長首先就要端正心態。
近年來,我市不斷完善教育資源分配,作為家長還是應該走正規渠道,為孩子樹立榜樣,共同創造一個良好公平的教育環境,莫讓騙子有機可乘不要聽信‘交錢就能入學’這樣的謠言或找關系走后門,輕信他人,以免上當受騙,人財兩空。”
家長在發現被騙后務必保存好證據,及時報警。
(邯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