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部署,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在全市各行各業進行了大力宣傳,讓群眾認識到佩戴頭盔、安全帶的重要性,同時也加大了騎行摩托車不戴頭盔的處罰力度。近日,一名騎行摩托車的駕駛人,面對不戴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沒有認識到其違反了交通法規,還向民警求情希望放過自己。
6月2日18時45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開發區三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東環路與叢臺路交叉口站高峰時,發現一名年輕男子駕駛號牌為冀D9XXX4的二輪摩托車經過,該男子頭上戴著鴨舌帽,卻未按照規定佩戴頭盔。民警示意男子靠邊接受檢查,在查看了對方駕駛證后,詢問其為何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該男子表示,自己不經常騎,因此出門時忘記佩戴頭盔。
民警表示要對男子進行處罰時,對方稱自己為市里某家醫院的工作人員,希望網開一面“求放過”。民警當場拒絕,并批評教育道,“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危險會放過你嗎?作為醫護人員更應該吸取教訓,遵守交通安全法,保護生命,從頭開始。”
最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該駕駛人“駕駛摩托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駕駛證記2分的處罰,對其“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民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沒有彩排!只要駕駛摩托車上路,就必須佩戴頭盔,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讓群眾提高安全意識,做好自我防護,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一名合格的文明交通參與者。
來源:燕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