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張女士致電邯報融媒體熱線(0310-8181890)咨詢,她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想了解符合什么條件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關于張女士的問題,邯報融媒體記者聯系了市人社部門,經了解,到今年年底還未就業,又屬于困難家庭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據介紹,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認定為困難家庭畢業生: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父母雙方失業,系指生源地為城鎮家庭,其父母均處于失業狀態的登記失業人員;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單親家庭,無穩定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遭遇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家庭有重癥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符合條件者,可在12月底之前,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局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到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障中心領取“河北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調查認定表”后,到居委會(村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縣(市、區)民政部門進行認定;在畢業次年的1—6月份持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河北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調查認定表”、畢業證、檔案到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障中心填寫“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申請失業補助金,同時出具相關銀行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