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夜間,邯鄲市交巡警機動執勤二大隊一中隊民警正在中華南大街新一中附近開展夜間巡邏管控工作。在將近凌晨零點時,一輛銀灰色海馬汽車自北向南疾馳駛來,當該車行駛到距離民警約五六十米遠的距離時,突然的一個剎車并迅速掉頭轉彎,被民警及時攔截。
民警在對該車初步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劉某滿嘴的酒氣,車里刺激的音樂聲震耳欲聾,加上之前看到執勤民警掉頭就跑的種種跡象表明:駕駛員劉某存在酒后駕駛的嫌疑。在民警將其帶往執勤點的途中,劉某一直在車上不停的求情,要求民警照顧,甚至拿出“我媽住院了”的理由,帶著表演腔要求民警體諒。通過民警前期的初步詢問,加上之前劉某被查獲的時間點來判斷,這是當事人推脫抵賴以減輕處罰而找出的說辭,民警嚴肅告知:就算是其母親真正住院了,都這個時間點了,這也不是他該喝酒駕車的理由,并告知其酒駕的嚴重危害性。最終,經檢測,駕駛人劉某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六個月、2000元以內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