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朋友離世
悲痛不已
卻醉駕上路
致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于不顧
1月5日,漳河園區大隊在中華慈大街與叢峰路交叉口進行交通違法行為治理活動,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14時20分,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冀DM***3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渾身酒氣,民警示意駕駛人下車,接受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檢測,該男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8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該男子姓程。程某某稱自己好兄弟突然離世,喝酒只是為了緩解自己沉悶的心情。在民警的耐心勸解下,程某某逐漸認識到自己醉酒駕駛的危險性,民警告知程某某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遵守交通法規,切忌酒后駕車。隨后,經邯鄲市律正司法醫學鑒定中心檢驗,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4.4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駕駛人程某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