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公安機關偵查,翟某某以某雜志社名義利用新媒體等媒介,假借網絡監督曝光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大肆斂財,形成組織架構嚴密,職責分工明晰的犯罪團伙。2020年以來,采取結伙或單獨交叉作案方式,在河北、山東、陜西、山西、江蘇等地假借記者身份,先后實施多起以媒體監督曝光之名敲詐勒索企業和個人錢財的案件,單在邯鄲實施11起。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該團伙四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犯罪分子假借新聞監督之名,從事編造虛假信息、誹謗攻擊、非法刪帖等違法活動,危害互聯網生態,擾亂正常社會秩序,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業者及其客戶,均需承擔法律責任。對危害網絡生態破壞網絡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持“零容忍”,絕不姑息,堅決依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