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車后,民警發現該駕駛員身上有明顯酒氣,對其問詢時,他卻矢口否認自己喝過酒,稱自己在路上喝了奶,后又稱吃燒烤時喝了碳酸飲料、阿薩姆奶茶,堅稱自己并未飲酒。民警當即對駕駛人許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2mg/100ml。面對如此數值,男子仍不承認自己飲酒,讓民警不要冤枉他。民警直言,喝飲料(酒精)數值不可能這么高,如有疑問,可以抽血檢測。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在民警的一再規勸下,該男子承認自己當日中午11點喝了啤酒。
最終,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許某某“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扣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在此,邯鄲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酒精代謝需要時間,再加上每人體質不同,酒精在人體內代謝時間長短因人而異,故民警建議飲酒后至少間隔24小時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