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告
2022年1月1日-5日,河南省許昌市、鄭州市、洛陽市、周口市太康縣、信陽市固始縣、商丘市睢陽區新增報告多例新冠肺炎感染者。截至2022年1月5日24時,全國共有高風險地區6個,中風險地區84個。當前,河南疫情傳播風險高,疫情源頭不明、傳播路徑不清,我市與河南省毗鄰,人員來往密切,輸入風險大。為認真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常態化防控策略,守好河北南大門,防范河南疫情輸入我市,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密切關注疫情動態,規避出行風險。廣大市民要密切關注河南疫情變化,減少人員流動,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和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地區所在市級行政區,如確需前往,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從上述地區來(返)邯人員,要主動提前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備,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不含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來(返)邯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目的地后,應及時主動向所在村(居)委會和工作單位報告,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
二、個人要主動報告,積極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要重點落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特別是2021年12月19日(含)以來有洛陽市新安縣、許昌市禹州市,2021年12月20日(含)以來有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中原區、二七區,2021年12月28日(含)以來有周口市太康縣,2021年12月31日(含)以來有商丘市睢陽區,2022年1月3日(含)以來有信陽市固始縣旅居史的來(返)邯人員主動報告工作。上述地區來(返)邯人員,以及14天內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市、區)來(返)邯人員,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以外出現本土陽性感染者的縣(市、區)來(返)邯人員,與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來(返)邯人員,有意入境來(返)邯人員及正在第一入境點隔離擬來(返)邯人員,到達屬地后應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村(居)委會和工作單位報備。
三、主動配合落實隔離管控措施。一是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邯人員實施“14+7”隔離管控措施。二是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來(返)邯人員實施14天居家醫學觀察。三是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的來(返)邯人員,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四、主動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外出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省外來(返)邯到達屬地后須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工作單位報告,主動進行核酸檢測。抵邯14天內做好個人健康監測,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及時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并主動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關人員接觸史,不建議自行購買藥物服用;14天內避免參加聚集聚餐活動,避免前往人員密集、人流量大、空間密閉的場所。
五、請密切關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碼變化。如出現“紅碼”或“黃碼”,請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地社區(村)報告,接受社區(村)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監測、集中(居家)隔離管理等事項。
六、村(居)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要組織對主動報備的來(返)邯人員進行登記、核查和甄別,及時推送人員信息,落實相應管控措施。壓實行業部門及工作單位主體管理責任,及時對本行業、本單位來(返)邯人員進行排查登記,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對無法有效核酸檢測證明的督促其進行核酸檢測,并索取核酸檢測結果。
七、造成疫情傳播的要承擔法律責任。請廣大市民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1.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鄭重提醒大家:防控疫情,人人有責!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的個人主體責任,做好個人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做到早報備、早篩查、早就診、早管控。嚴防疫情輸入,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護好我省疫情防控南大門,為冬奧會順利舉辦和“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安全保障!
邯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