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修訂后,提高了參保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在職職工由1000元調整為2000元,退休人員由1200元調整為2500元。
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在職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由94%調整為96%、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由91%調整為93%、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由86%調整為88%。退休人員相應提高三個百分點,支付比例最高不超過97%,即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97%、二級定點醫療機構96%、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1%。
提高跨省臨時外出就醫報銷比例。在職職工跨省臨時外出就醫支付比例: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由74%調整為86%、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由76%調整為83%、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1%不變。退休人員相應提高三個百分點,支付比例最高不超過87%,即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87%、二級定點醫療機構86%、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4%。同時優化了跨省臨時外出就醫備案政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實行備案管理,特殊情況可先行住院,報銷前補辦備案,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認定為急診搶救的視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