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網信辦《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公安部組織開展的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的相關工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自媒體”賬號內容管理主體責任,規范網絡傳播秩序,推動形成良好網絡輿論生態,邯鄲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邯鄲市公安局聯合通告如下:
一、加強本地“自媒體”管理
(一)必須標注信息來源。邯鄲“自媒體”在發布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以及本地重大敏感案事件等相關信息時,必須準確標注信息來源,發布時在顯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注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使用技術生成的圖片、視頻的,需明確標注系技術生成。引用舊聞舊事的,必須明確說明當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二)對信息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邯鄲“自媒體”發布信息時,應當在信息發布頁面展示“自媒體”賬號名稱,不得以匿名用戶等代替;“自媒體”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
(三)加注虛構內容或爭議信息標簽,避免誤導網民。邯鄲“自媒體”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應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
(四)強化本地“自媒體”賬號注冊、核驗、運營管理。邯鄲網站平臺應當強化注冊、擬變更賬號信息、動態核驗環節賬號信息審核,有效防止“自媒體”假冒仿冒行為;對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應當進行嚴格核驗;對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簽;應當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賬號注冊數量規定,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矩陣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應當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賬號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二、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
(一)堅決抵制網絡謠言。邯鄲網民要認準權威信息來源,提高對網絡信息的甄別能力,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平臺發布信息時需謹慎,應以官方發布為準,對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發布、不傳播、不評論,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二)嚴禁編發失實信息。邯鄲網民對已編發或轉發的來源不明、未經證實、不實信息要迅速予以刪除,主動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三)嚴禁歪曲事實,惡意炒作。邯鄲網民發布信息,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合法利用網站平臺規則,嚴禁為蹭流量、吸粉引流,夸大事實、斷章取義,損害邯鄲等城市形象聲譽,惡意誤導公眾、制造網民情感對立,為敏感網絡輿情持續升溫推波助瀾。
(四)尊重個人隱私。邯鄲網民不得發布、傳播、擴散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內容。如違法侵害他人名譽、散布他人隱私,公安部門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違反以上規定,邯鄲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請我市廣大網民和網站平臺堅守職業操守,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網絡傳播秩序,共建清朗網絡空間。歡迎廣大網民舉報投訴網絡謠言、違法和不良信息。
舉報電話:
邯鄲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0310-3115532
邯鄲市公安局:110
舉報郵箱:
hdsjwxd@163.com
邯鄲市網信辦
邯鄲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3日
來 源:邯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