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23時52分,邯鄲交巡警支隊肥鄉大隊民警在肥鄉區興安路與興華街口開展治理酒醉駕行動。一輛小型轎車駕駛人蔡某某在接受檢查時,酒精測試儀發出紅色預警。面對民警的盤問,蔡某某多次強調“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結果其呼氣式酒精檢測的數值竟然為:149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將蔡某某帶至醫院進行血樣提取,經鑒定,蔡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7.4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蔡某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同時還將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