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支持高校面向集成電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綠色低碳、涉外法治、國際傳播、國際組織、金融科技等關鍵領域布局相關專業,有的放矢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
支持高校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對現有專業進行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興專業,打造特色優勢專業集群。
《通知》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增設專業形式審核工作,報送本地急需緊缺以及就業率低的專業清單,為優化專業結構參考。
此外,《通知》還提到,高校增設本科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調整專業名稱、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撤銷專業等,在2024年7月15日到8月31日集中進行備案或審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