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37號獨家報道河北唐山男子李進莫名被列為網上追逃對象,被天津南開區看守所關押16日后,于2月21日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2月25日下午,李進的家屬向重案組37號表示,天津警方已經前往唐山,對抓錯人給其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
李進提供的《釋放證明書》顯示,李進,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于2016年2月5日被拘留,現因現有證據不構成犯罪,經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決定,予以釋放。其落款為南開區看守所。
先讓重案組37號帶大家簡單回顧一下這個農歷新年,河北唐山21歲小伙李進是什么過的——李進是河北唐山豐潤區居民,今年2月4日,去當地車管所補辦駕駛證出示身份證后被告知為網上追逃對象,隨后被唐山豐潤區永濟街派出所民警帶走,當晚被關押在豐潤看守所。
李進的母親張女士被告知李進與一起天津的網上追逃案件有關,需要協助調查。張女士稱其了解的案情為,2015年10月份左右,天津一輛本田車被盜,兒子李進被指參與銷贓。
2月5日,李進被唐山警方移交至天津南開區看守所關押,在隨后的兩次提審中,李進表示對于警方指控的案子毫不知情,自己從未參與過違法犯罪活動。
被天津南開區看守所關押16日后,李進于2月21日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李進被拘留及釋放時間表
2月4日(臘月二十六)下午3時30分許
李進與母親來到豐潤三場車管所補辦損壞的駕駛證時,一同被民警帶往永濟街派出所。并在派出所被告知,李進與一起天津的網上追逃案件有關,需“協助調查”。
2月4日(臘月二十六)晚李進被羈押于豐潤看守所,家屬未收到拘留證明。
2月5日(臘月二十八)李進被移交到天津南開區看守所,由南開區公安分局刑偵八支隊人員提審,詢問了李進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2月8日(正月初一)張女士生日,羈押于南開區看守所失去自由的李進無法陪伴母親。2月17日(正月初十)刑偵隊再次對李進提審,詢問李進是否參與去年10月盜搶車輛銷贓。2月21日(正月十四)晚張女士接到天津警方通知,李進無罪釋放,家屬連夜趕到天津將李進接回。
對于過年時候突然失去自由,李進告訴重案組37號探員,“警方沒有任何調查就追逃合法公民,剝奪人身自由,我需要一個道歉。”李進的要求終于等到了結果——2月25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宣傳處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市局高度重視李進的案子,目前相關工作人員已前往唐山,對抓錯李進一事當面致歉。同日下午,李進母親張女士表示,天津市公安局信訪人員和南開公安分局相關工作人員已經向兒子當面道歉,“他們很真誠,這下孩子終于沒有心理壓力了,我們接受道歉,對于處理結果也表示滿意。”張女士表示,對于賠償方面不便透露,接下來也有可能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