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新合作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新合作農批市場)位于河北省邢臺市中興東大街與107國道交叉口南100米東側,是一座較為封閉的場院,南半部分已經建起廠棚和房屋,據當地媒體報道:“該市場屬市供銷社全資企業,占地50多畝,總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總投資1.35億元。以經營果品、蔬菜、副食調料、糧油為主,是市區最大的農副產品批發、物流中轉及配送于一體的農產品交易平臺,目前投入試運營。”
2016年4月12日上午9時,記者來到新合作農批市場,看到這里已經恢復平靜,院內的攤位只剩兩三個菜販。他們告訴記者,每天凌晨這里蔬菜批發交易最熱鬧,天亮菜販便散去,奔赴蔬菜零售市場。
“其實,這是一個‘黑’的蔬菜批發市場,聽說什么手續也沒有,蔬菜批發也未經過農藥殘留檢測,這樣的蔬菜流入零售市場,怎能令人放心?”附近一位居民這樣對記者說。
邢臺市經濟開發區城建部門一位工作人員更是直言不諱:“新合作農批市場所占土地性質為農業用地,無建設用地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也無施工許可證,建筑未經達標驗收,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未辦理,便開始試營業了。”
他說,新合作農批市場之所以這樣肆無忌憚,緣于市長會議紀要“可以邊批邊建”的允諾,此后無論多么違規違法,再無人去監管。
果品市場派生蔬菜批發
4月初,新合作農批市場便發出試營業通知,法治周末記者見到這樣一份傳單,稱:“為商戶著想,新合作農批市場茲定于2016年4月4日試營業,歡迎經營水果蔬菜的新老客戶入住市場合作經營,試營業期間一切免費,并提供免費早餐。”
4月12日上午,記者在新合作農批市場采訪時,看到東側房屋門前支著一口大鐵鍋,還有一籮筐碗筷,頗有冀南農村過廟會的味道。
鐵鍋后邊房間內有幾個人在打麻將,記者問誰是市場負責人?有無批準建設和經營的合法手續?一位自稱姓馬的中年男子推開手中的麻將牌,走了出來。他告訴記者,“手續都在法人(法定代表人)左紅麗那里,她昨晚上夜班,回家休息了”。他還說,本市場由市供銷社下屬單位果品批發市場投資建設,在邢臺火車站果品批發市場的二樓也可以看到相關手續。
邢臺市果品批發市場位于火車站以北、長途汽車客運站的西側,是一個經營多年的老市場。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果品批發市場所處的位置,經常造成附近交通堵塞和環境的臟亂,時任市長急于解決這些問題,才允許新市場可以邊批邊建,但僅限于果品批發市場的搬遷。
記者看到,果品批發市場依然“健在”,蘋果、香蕉、桔子及各種瓜果攤位都在忙碌著,記者登上臨街單面二樓,穿過長長充滿刺鼻廁所味道的走廊,才找到市場辦公室,墻上“職務責任欄”顯示,總經理為左紅麗。
一位女士接待了記者,她自稱姓胡,主管辦公室。“左總不在,有什么事對我說。”胡女士對記者說。
記者說明來意,并出示了記者證,她卻提出了相當苛刻的要求:“你除了有記者證,報社的委派函,還要把你的身份證給我看,并且讓你們報社給我打電話,這些都齊全了,我才能向左總匯報,看是否接受你的采訪。”
這分明是在刁難,記者只好另想其他辦法。
在開發區工商分局,記者查詢不到新合作農批市場的登記注冊信息,而通過搜索“左紅麗”,發現2008年邢臺市工商局曾經注冊過相同名稱的市場,法定代表人為左紅麗,經營地址為橋東區柴家莊,經營范圍是“房屋租賃、農產品批發零售”。
記者隨后來到柴家莊,經過向多人打聽,也沒有找到位于此處的“新合作農批市場”。
“違建”,有關部門都不管
“肯定沒有規劃手續,違法施工應當由城建或城管部門查處。”由于新合作農批市場位于邢臺市經濟開發區轄區,記者在核實其準建手續時,邢臺市規劃局開發區分局副局長趙士廣這樣表示,他反問記者“關注這個有啥意思”。
記者又來到開發區住建局,局長郝曉東回答得更干脆:“我聽說過這個市場,不過前邊有國土局和規劃局呢,輪不到我們管”。
在開發區城管局,辦公室工作人員曹國華接待了記者。他表示此前有其他媒體來采訪過,局領導有個統一的答復意見:“城管局是一個執行單位,一直未介入,新合作農批市場應當由規劃分局調查處理,規劃局對該市場作出違法認定,上報開發區管委會,管委會批示到城管局,或者規劃局移交到城管局,城管局才能執行處理。”
記者在以上三個部門采訪時,他們均提到一個“可以邊批邊建”的市長會議紀要,有的說見過,有的表示只是聽說,但都不認為這是可以不查處的理由,“畢竟邊批邊建這種說法就不合法”。
到底應當由哪個部門查處?記者又回到原點——開發區規劃分局。
據該局局長于寶泉介紹,該項目是邢臺火車站果品批發市場搬遷項目,市政府比較關注,去年市長還帶著人到現場來調研,這個項目就落到這里了,“當時市政府會議定的調是邊辦邊建”,由于這塊地不在規劃區范圍內,不是建設用地,所以辦不了規劃許可證。
“開發區規劃分局沒有執法大隊,我們的職責就是辦規劃手續,盡管發現違規建筑也可以向市局報告,請市局查處,但這不是我做的工作,我的職責不在這兒。一般查處都要巡查,城管局有人有車,開著車去轉,有執法證,才可以查處違法建筑”。
于局長表示,市政府給這個項目的定位是果品批發市場,如果開始經營蔬菜了,“這也是一個事”,就是擅自改變用途,城管部門也應當查處。
記者再次向于局長求證“可以邊批邊建”的市長會議紀要,他稱知道有這么一份會議紀要,但規劃分局沒有。
關于新合作農批市場“非建設用地”問題,記者通過向有關部門和人士了解得知,這塊土地共計50畝,原為邢臺市種子公司培育種子的農耕地,后來抵押給邢臺農行,經過拍賣,農行又給邢臺市供銷社,但一直沒有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仍為農業用地。
隱患重重的農批市場
“你運過來的蔬菜有無經過市場檢測?農藥殘留是否超標?”面對記者的問題,蔬菜批發商搖搖頭。
“你知不知道批發的蔬菜有無進行農藥殘留監測?人吃了有沒有問題?”聽到這樣的問話,菜販一臉茫然。
黎明時刻,記者曾到新合作農批市場察看,場院停滿大小車輛,甚至一直延伸到大門口外107國道旁,都是在進行各種蔬菜交易,市場管理人員也坦誠,進場蔬菜未經農藥殘留檢測,檢測設施正計劃配備。
而開發區一位不愿具名的交警也說出了他的擔憂,老百姓不一定天天吃水果,但蔬菜頓頓離不了,蔬菜批發時間段更密集,新合作農批市場緊臨107國道,正式運營后勢必造成國道的擁堵,來批發蔬菜的都是一些證照不全的農用三輪,凌晨也是大貨車司機最疲勞的時刻,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這里絕對不宜建大型蔬菜批發市場。
記者在邢臺市城管局官方網站看到,城管局公布的執法權力清單中,有對違法建筑查處之職責,所根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在城管局的權力清單中,還有對非法經營的查處。
而在農用土地上搞永久性建筑,明顯違反土地管理法,國土管理部門又有查處之責。
據知情人向記者透露,其實新合作農批市場已經承包給個人,這里邊有著經濟利益。加上有了那么一個會議紀要,誰愿意去得罪人?
“誰都說違法,誰都不去管,新合作農批市場成了停不下來的違法建筑。”開發區一位干部氣憤而又無奈地說。
邢臺市新合作農批市場涉嫌系列違規違法問題能否得到查處和糾正?當地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