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市食藥監局投訴舉報中心接群眾舉報,反映我市5個縣區多家藥店涉嫌銷售假冒保健食品春宮丸TM(源生堂牌海狗人參丸)。根據舉報線索,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聯合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人員對送貨人溫某及相關藥店進行了執法檢查。通過協查送檢,確認該產品為假冒保健食品,在產品中檢出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藥成分“那非類”。目前,該局將溫某及14家經營企業涉嫌銷售含有非法添加物質的保健食品情況移送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處理,對其他7家經營企業涉嫌銷售假冒保健食品情況均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467532元。
根據《唐山市食品藥品有獎舉報辦法》,群眾反映情況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屬實,且進入行政處罰程序或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辦的,應當給予舉報人相應物質獎勵。根據涉案貨值情況,應給予舉報人獎勵40022.4元。
群眾發現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可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也可通過信訪、網絡郵箱的方式向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進行投訴舉報。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區建設北路62號,唐山市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網絡郵箱:tsspyptsj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