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4時,曲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曲陽職教中心報案稱,職教中心的男、女生宿舍樓內多名學生錢財被盜。接到報案后,該局治安大隊迅速組織民警到達案發現場展開調查。經詢問了解,職教中心為寄宿學校,此時正值學生剛剛暑假歸學不久,被盜的30名學生分布在男女宿舍樓一到五層不同房間。案發后,學校第一時間報了警,同時組織教職員工安撫學生,統計錢財被盜情況,另一方面派專人調取保存了學生宿舍樓內案發時段的監控視頻資料。
民警經走訪詢問了解各方情況,反復查看監控視頻資料,篩查有價值的線索,最終確定學生宿舍保潔員徐某(女,40歲,唐山市樂亭縣人)有重大嫌疑,隨即將其控制并對其詢問。經訊問,徐某很快就交代了其盜竊財物的犯罪事實。
據徐某交代,她離異后因撫養兩個孩子上學,生活非常拮據。經多方聯系,來到曲陽職教中心擔任學生宿舍保潔員工作,平時負責男、女生宿舍樓衛生。她一次在與學生宿舍樓管理員交談時得知,學生宿舍監控視頻有時無法正常運行,學生常有丟失財物情況發生,只因財物數額較小,學生一般都選擇沉默,即使報告了老師,可多數也不了了之。聽到這些,徐某心中起了歪主意。8月26日下午,她在打掃學生宿舍樓時,趁人不備盜竊了多名學生的錢財,涉案金額44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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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