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第二季度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涉及辛集市水處理中心等55家企業,分布于內蒙古自治區等16個省份。其中,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河北省涉及企業較多,分別為11家、7家、5家,占嚴重超標企業總數的42%。
環境保護部依法對55家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企業采取了處罰措施,其中3家企業被要求加強監管;27家被行政處罰,共計罰款3284.5萬元;4家被按日計罰,共計罰款2230萬元;13家被限制生產;8家被要求停產整治。
與第一季度相比,嚴重超標企業減少40家,涉及省份減少兩個。但有30多家企業連續兩個季度嚴重超標。
環境保護部要求,列入第二季度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要按照《環境保護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違法排污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
同時,環境保護部還公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整改情況,在涉及的95家企業中,有61家企業已整改完畢。
據悉,對嚴重超標企業的處理情況,公眾可查閱企業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網站“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