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租房小區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公租房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多措并舉,嚴厲打擊違規使用公租房行為,確保公平公正。一起看↓↓
截至2019年6月,河北省公租房已分配44.7萬套,分配率96.2%,解決了一百多萬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隨著公租房大規模交付使用,公租房小區管理不規范、配套設施不完善、服務不便民、環境不整潔、安全隱患多、轉租轉借等問題日益顯現。
本通知所稱公租房小區管理,是指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租金收繳及房屋使用、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房屋主體的維修養護和改造提升、智能化管理系統建設等事項。公租房產權單位是公租房小區資產管理、運營、維護等后期管理事的責任主體,可直接管理,亦可采取委托代管、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專門機構和企業參與公租房小區管理,并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做好小區其他管理工作。
加強房屋使用監督檢查,糾正違規行為
公租房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多措并舉,嚴厲打擊違規使用公租房行為,確保公平公正。
加強日常監管和入戶巡查,及時掌握保障對象家庭情況變化、房屋使用情況,對發現的轉租轉借、房屋空置、私搭亂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加大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巡查力度,對經紀機構代辦住房保障資格申請、代理公租房出租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置。
完善信用檔案管理,對保障對象在居住過程中發生的失信行為,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住房保障信用信息采集和變更,根據信用評價檔次分類建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實施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
加強警示宣傳,在小區和單元出入口、公告欄、電梯宣傳欄等地方懸掛張貼禁止違規使用公租房的宣傳標語,發揮教育警示作用。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通過在小區內設立意見收集信箱、開通電話及網絡投訴舉報渠道等方式,多方傾聽群眾意見,對提供有效舉報信息、切實幫助維護公平公正的居民,可適當表彰獎勵,打造全員參與、全民監督的良好局面。
確保設施配套完備,滿足居民生活需求
公租房小區內水、電、氣、暖、通信、消防、安防、照明等基礎設施應配備齊全,并確保運轉正常。
小區內公共場所應做到環境美觀清潔,綠化養護到位,無私搭亂建。
小區應積極推行垃圾分類處理,相對集中設置分類垃圾箱房或者垃圾桶,配齊垃圾分類設施。
小區應設有供居民使用的休閑、文娛、健身等活動設施且分布合理。
小區應設置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公租房準入標準、辦理流程、房屋使用要求及收費標準等相關政策,及時公布舉報投拆電話及違規行為處理情況,暢通住戶與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互渠道。
小區內應建設集中充電車棚或設置露天充電樁,方便居民使用。
小區配建商業設施應優先安排便利店、診所、藥店、銀行等居民生活必需的配套。
確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件的小區,可酌情加裝電梯。
加強安全管理,規范使用行為
公租房小區應在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加強對居民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
小區應建立24小時值班和保安巡邏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登記管理。
對小區內電力、污水井、化糞池等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應設有明顯警示標識和具體防范措施。
對電梯、消防等事關居民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應定期安全檢測、維護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加強安全教育和監督,杜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的發生。
消除火災隱患,嚴禁私改燃氣管線、電動車上樓或高空飛線、車輛及雜物堵占消防通道等行為。
小區應建立火災、防汛、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有應急隊伍、專業培訓和相關演練。
應用智能技術,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搭建智能管理系統平臺,積極應用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安裝智能門禁、門鎖、梯控、視頻監控等設備,實現公租房小區智能管理,加強和改進小區安保工作,并協助清退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人群。
依托智能管理系統平臺開展大數據分析,根據人員進出情況,對長時間無進出信息的人群重點監測,防止公租房空置或轉租轉借。
應用智能梯控和視頻監控等手段,有效限制電動車上樓,及時發現破壞公共設施、高空拋物等行為并取證留存。
利用網絡渠道,及時發布各類政策、通知,實現網絡報修、繳費等功能,最大限度方便住戶。
推行共建共治,提升居民幸福感
公租房小區管理需要多方配合,公租房管理單位應積極協調,搞好社區共治。有條件的小區可酌情開展以下活動,豐富居民生活,創造其樂融融的生活氛圍,增強居民歸屬感。開設舞蹈、合唱、書畫等活動室,組建志愿者服務群體,定期組織活動,活動主題可與傳統節日、學雷鋒、獻愛心、黨員主題日等結合。加強對孤老病殘等獨居群體的關愛,適時上門走訪探望,推廣日間照料、社區養老。與社會組織建立合作,提供糾紛調解、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社區巡診、創業技能培訓等服務,鼓勵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優先從本小區居民選聘保安、保潔等物業服務人員。
公租房小區管理單位應定期開展滿意度調查,收集小區住戶的意見建議,及時向參與小區管理的居委會和物業服務方反饋,改善管理服務水平。
每年開展公租房小區規范化管理評價
各市應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正式啟動公租房智慧社區建設,依托智能設備搭建管理平臺。
各市應每年開展公租房小區規范化管理評價,在評分等級為優秀的小區中,按照市本級至少1-2個、縣級至少1個的標準,確定本地年度公租房管理示范小區。各市應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市本級公租房小區規范化管理評價,并將示范小區名單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政府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小區應按本《通知》要求執行,配建公租房和企業產權公租房可參照執行。
(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