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2023﹞15-5號
處理依據:《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違法(違規)行為: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
處理決定:罰款3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4/25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濟民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復興區,經營范圍:鋼材、生鐵、焦碳、建材、耐火材料、機電產品(需國家和省政府審批的除外)、有色金屬(不含稀有貴重金屬)的、零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口業務(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煤炭的、煤炭洗選;鐵礦石、礦渣、鐵精粉加工、洗選;鋼渣制磚的生產、;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廢舊金屬回收加工(不含稀有貴金屬);機械設備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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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