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暑期以來,成安全體警務檢查站執勤民警按照細之又細嚴之又嚴的原則對過往人員、車輛進行認真細致檢查,8月3日再次查獲管制刀具一把,這是暑期以來第三次查獲此類管制物品。
8月3日,下午16時許,漳河店檢查站執勤民警對一黑色現代轎車例行檢查時在后備箱內發現一把長約30厘米,帶有倒齒并有卡扣刀袋鎖死刀身的砍刀,執勤人員當即對該車駕駛員進行控制。經現場詢問了解,未發現其存有不良動機,隨即對當事人進行批評和相關法律知識教育,并告知攜帶管制刀具屬違法行為,同時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和處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管制刀具認定標準》規定,當即對該把刀具予以沒收,并填寫收繳記錄。
同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的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鑒于該駕駛員未有不良動機,情節輕微,沒有社會危害,給予警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