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居民對優質人居環境需求日益增長,這就對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縣委“五學五樹”,推動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縣城管局把這次實踐活動貫穿到城市管理實際工作當中,學先進、拓思路、改不足,始終瞄準不斷創新執法思路理念,在更大格局中打造更加美麗、更加幸福的磁縣城市環境。
城市的靚麗離不開有效的管理,一直以來,對流動攤販的有序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點難點,磁縣城管局努力探索“單一執法”向“管理服務”轉變,由過去片面地“堵”向有序地“疏”轉變,引導和規范小商小販有序經營,努力實現城管、攤販、市民三贏。
根據3月份出臺的《磁縣城區占道經營規范管理辦法》,磁縣城管局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背街小巷規范”的原則,對城區流動商販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建立人員和問題臺賬,對城區進行了統籌規劃、定位管理,設立夜市便民服務一條街(博物館東西路、串海路),建立了疏導點等方式適當開放便民市場,明確場所和開放時間,采取了以民生服務為主導、以疏堵結合為手段、以便民服務為支撐,在既不影響市容、交通,又能較大滿足市民消費的一些區域開辟經營場地,統一管理標準,擺攤者自覺保持好環境衛生和市政設施,對流動攤販信息登記資料,內容除包含姓名、年齡、民族、籍貫、住址、聯系電話等人員信息外,還包括經營地點、經營項目、使用工具等經營信息。通過信息采集,更好掌握了貴方經營一條街各臨時流動攤販情況。執法隊員加強巡查,引導和規范流動攤點入市經營,真正做到便民不擾民,實現了由“末端執法”向“源頭治理”的轉變。
為了防止規范流動攤點擅自移位,亂倒垃圾、超時經營等問題,與所有規范流動攤點全部約法三章,并全部簽訂承諾書,屢次違反承諾書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取締。承諾書規定要定人、定位、定性、定時經營,攤主不得擅自移動攤位位置,不得轉租轉借,不得移作他用。同時實行“三規定”,即規定經營時間(出攤撤攤時間按照時令季節),規定擺放位置,規定衛生責任。
流動商販建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是城管執法局倡導“721”工作法(讓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的表現。下一步,城管執法局將對標先進、找準差距,化難點為亮點,補短板為長板,深入推進的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用更加扎實的工作,打造百姓更滿意、生活更宜居的良好城市環境。
郭真/圖、文
(磁力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