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共享
就是給大家帶來便利的
沒想到竟然還有人想私自占有它們
最近
磁縣一名男子就對共享電動車
下了黑手
2021年6月12日晚12時左右,接到哈啰共享電動車工作人員報警稱:其公司經營的一輛共享電動車在振興路附近被盜竊,哈啰共享電車公司通過技術定位顯示被盜車輛在磁縣磁州鎮某村出現。
接警后,刑警城關中隊會同城區派出所聯合出警,展開偵查,經過在磁縣磁州鎮某村大范圍排查,在一位史姓村民家中發現被盜共享電車,當即傳喚該住戶家中的史某到隊接受訊問。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史某供述,其于酒后在磁縣振興路瑞鼎小區門口,通過手機微信掃碼騎哈啰共享電車回家,到家后,其產生歪心思,想著把電動車賣掉,隨后,其用磚塊將其電車顯示表盤及車座位置砸壞,用菜刀將電動車線路割斷藏在家中,防止讓他人找到該電車。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批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此民警提示大家:
共享單車的“私享”行為不僅事關道德,更關乎法律“紅線”。盜竊、侵占共享單車為己私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處罰;盜竊達到較大數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