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入伍,保家衛國
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義務
然而也常常有極少數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設法拒服兵役
這些處罰措施,非常嚴厲
并不是給個處分、罰點款那么簡單
而是可能伴隨一生的污點
可以說后果相當嚴重
邱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李某某拒服兵役實施處罰的
通 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李某某,男,漢族,身份證號為13043020010218****,中專文化,邱縣古城營鎮某村人。2019年9月1日經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批準入伍到陸軍某部服役。
李某某入伍后不久,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在部隊提出申請不愿在部隊服役,不積極參加訓練,時常出現哭鬧、發脾氣等現象,部隊領導多次找他談話做工作,縣人武部、鎮武裝部及其家人到部隊去反復做工作,講清利害關系和嚴重后果,均無效,本人仍堅持拒服兵役。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軍動〔2018〕238號),對其進行除名并退回原籍。
李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依據《兵役法》第六十七條、《征兵工作條例》第五十三條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款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決定實施以下處罰:
一、取消其義務兵優待并處以邱縣2019年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14076元)兩倍以上一次性罰款(28152元),所罰款項上繳縣財政局列入優撫科目開支。
二、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各相關單位共同實施。
三、在本人戶籍“兵役狀況”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出國(境),由縣公安局實施。
四、兩年內不得升(復)學,由縣教育體育局實施。
五、列入邱縣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由人民銀行邱縣支行監督各家銀行共同實施。
六、將李某某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縣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由縣委宣傳部實施。
以上處罰自部隊退回之日起算。
邱縣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邱縣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