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區法院在執行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的奔馳轎車一臺,然而被執行人遠在千里之外且始終不配合交付查封車輛。2020年7月31日周五,申請執行人稱在安徽六安發現了被查封車輛。承辦人當即向主管領導進行了匯報,經過分析認為:本案異地執行,協作扣車可行。并讓承辦人通過指揮平臺線上進行報備,線下通過執行指揮中心與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法院進行聯系,共同研究確定了執行方案及風險防范預案。
萬事俱備后,區法院執行局派出了由執行法官帶隊執行四人組,于8月2日上午赴皖扣押車輛。8月3日9時,執行組一行四人到達六安市,在裕安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下帶領一起前往執行現場,15分鐘后,兩地執行干警來到查封車輛所在地,通過查看車輛的具體情況,核實此車輛即為查封車輛。為保障現場秩序,執行法官要求執行干警嚴陣以待,時刻注意現場動態,預防突發狀況。
時值盛夏,酷熱難耐,執行干警個個汗流浹背,但現場工作依舊有條不紊的開展。通過車輛預留的聯系方式,永年區法院執行干警將該車涉案已被查封,現需扣押該車等案件情況告知實際使用人,明確其享有的相關權益,該實際使用人胡某懾于法律威嚴,最終交付車鑰匙并配合法院辦理相關事宜。經過2個小時的努力,隨著相關物品和材料的交接,該車輛順利扣押。整個執行過程公正、公開,區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用實際行動積極踐行執行規范化建設的要求。
不忘初心,堅守使命,執行工作能力的提升,需要的是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辦案態度。永年區法院執行干警能在二天之內,行程近二千公里,跨數省成功扣押車輛并返回,不僅得益于通過執行指揮管理平臺聯系外地法院進行協助,也得益于辦案法官的為民情懷。而這正是切實解決執行難,在全國法院執行一盤棋的大局下的一個生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