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報事故后,立即要求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向政府報告,聯合安監、交通運輸部門迅速對涉事企業予以停業整頓,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通報全部運輸企業,督促認真吸取教訓,整改安全隱患,防范重特大事故。據了解,集安“7·1”重大事故發生后,吉林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已對延邊安順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實施了停運整改的懲治措施,但當地政府在未經省政府事故調查組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同意延邊安順旅游客運有限公司恢復營運活動,最終釀成此次事故發生。這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教訓十分深刻。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經研究決定:將“8·3”事故與“7·1”事故由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并案調查,切實查明事故原因;責成延邊州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依法吊銷該客運公司營運資格及相關營業執照;責成延邊州政府對事故相關責任人采取控制措施;同時將嚴肅查處政府、部門及有關人員的瀆職失職行為。
近日,各地正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要求,開展第一波次(8月1日至8月10日)集中整治旅游客車、“營轉非”客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深入開展源頭排查,加強路檢路查,嚴格倒查管理責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為保障財物和人身安全,暑期旅游出行一定要選擇正規旅游公司并乘坐正規客車,防范交通事故以及酒駕、超速等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如發現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請積極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8月3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一輛牌照為吉H19263的旅游客車在兩二(兩江至二道白河)公路18公里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