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種罌粟,試圖以果實為老婆治病。興文縣男子為了治好患病臥床不起的妻子,不道聽途說,竟種植起罌粟,試圖將罌粟果實用以治病。目前,罌粟已鏟除,興文縣蓮花鎮派出所已對該男子進行處罰。
民警驅車趕往罌粟花種植地“墳坡頭”時候,發現坡地中間栽種著兩排罌粟,種植范圍大約2平方米,經過仔細清點罌粟總共63株,株型粗狀,長勢非常茂盛,有的甚至已經開始結果。
種植這些罌粟的主人名叫黃某,據他交代,他于去年6月下旬,在一個賣草藥的貴州籍男子手中購買了一顆罌粟種子,并在同年9月份偷偷播種。
黃某道出種植罌粟的原委:“我妻子患病臥床不起很久了,我試著用很多方法給她醫治,卻仍不見好轉,去年在別人那里聽說罌粟花結的果實可以治百病,我以為這是給妻子治病的希望,就種下了這些禍害人的東西。”
了解到黃某種植罌粟的原因后,民警一邊安撫黃某情緒,一邊向黃某解釋著相關法律法規,黃某也深刻地意識到自己愚昧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深深自責,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
警方提醒:
非法種植罌粟觸法須擔責
罌粟是制取鴉片及加工其他毒品的主要原料,其危害性也是眾所周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種植數量達五百株及以上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