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檢察院10日通報稱,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辦理了一宗涉及全國多個省市、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的“恒星幣”網絡傳銷案,其中涉案犯罪嫌疑人慕容某某依法批準逮捕。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今年4月,廣東省公安廳在“颶風2016”打擊金融領域突出犯罪專項行動中獲悉,有不法分子通過虛假宣傳可獲得高額回報的方式,在微信群推廣發展會員,吸引群眾投資購買所謂能生產“恒星幣”的“礦機”之后成為會員,會員至少投資100元購買一臺“小礦機”,網站就會自動生成推廣“恒星幣”的鏈接,作為會員發展下線并從中獲利的渠道和依據。犯罪嫌疑人通過“拉人頭”傳銷手法售賣“礦機”,“礦機”自動生產“恒星幣”并注冊“恒星幣”會員,以此方式大量發展下線成員。上線根據賬號級別每次收取下線投資額的3%—22%作為提成。整個網絡遍及全國各地注冊會員達15萬多個,涉案金額約1000多萬元,涉案贓款被張某某轉移。
經查,該“恒星幣”網絡犯罪團伙系由張某某等雇人在互聯網上自建的網站,并在境外租用服務器。后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等人組成的團伙通過大肆鼓吹“恒星幣”項目的投資收益,聲稱“恒星幣”是全球十大加密數字貨幣之一,準備上市,升值空間巨大,誘惑受害人投入資金到“恒星幣”網站,實際資金則進入張某某等人的個人賬戶從而達到非法占有目的。
2016年3月份前后,肇慶市端州區無業人員慕容某某經人微信介紹加入了“恒星幣”傳銷組織體系,之后慕容某某再通過其它微信群發送包含自己推薦碼的鏈接信息給他人點擊后成為自己的下線,共發展直接下線15人,下線團隊人數40多人,層級已超4級,再以推薦人身份獲利。后警方將涉案的慕容某某抓獲,同時繳獲作案工具電腦、手機。
由于該案犯罪團伙涉案金額大、犯罪手段新穎、被害人眾多,肇慶市端州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獲悉初步案情后立即提前介入,引導警方偵查取證,并與警方多次商討偵查方案、補強證據、完善鏈條。該案提請批準逮捕后,偵監科迅速審查核實證據,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慕容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