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全面二孩”政策已實施近一年,西安一家醫院科室仍要求員工懷孕必須符合科室計劃,否則可能被辭退,理由是扎堆懷孕或致關門。
讀到這樣的新聞,五味雜陳,生育是人生大事,工作關系飯碗,工作單位給你二選一:要么你回去生,不要飯碗;要么要飯碗,由工作單位來決定你啥時生。生還是不生,真是一個問題。
醫院的的要求,可謂簡單粗暴。不按“計劃”懷孕,就可能被辭退,過分了。畢竟,在對待職工的生育問題上,單位也有責任,員工給單位創造了價值,單位也有責任擔待照顧。
聊天記錄
這樣的新聞不是第一次,也絕對不是最后一次。只不過,像醫院這樣的地方,適生年齡女工扎堆,懷孕生子也扎堆,工作單位受不了。因為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這意味著,一個女職工懷孕臨產就要休產假,一休至少三個月,基本的工資待遇照拿,這對一些公司企業來說,不只是要付出較大的沉默成本,還會影響正常的工作運轉。
所以,有些公司企業干脆就不招女性,或者女性面臨生育時,想盡各種辦法辭退女員工,或計劃女員工的生育,對女性造成嚴重的性別歧視、就業歧視。
“將生育責任社會化,解決女性生育的后顧之憂,也解決了企業的部分后顧之憂。”
可事實上,生育既是一個女人、一個家庭的事,也是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事。因為,孩子既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社會的未來,生育孩子是在給社會做貢獻,而不是制造負擔。
由于生育對女性是一件痛苦而艱辛的事,現代社會里,越來越多的女性或家庭選擇晚育甚至不育,出生率明顯下降,導致人口老齡化,新生的勞動力供給不足,已經成為困擾這些國家的重要問題。
為了鼓勵生育,一些國家出臺了多種鼓勵政策,不僅對產婦給予政府補貼,甚至有的國家規定,產婦和丈夫在假期中的薪金,不由雇主承擔,而是由政府支付。
這就是將生育僅限于女性和家庭的責任,而是視為對社會的貢獻,對女性在生育過程中的痛苦與付出給予必要的尊重和補償。
將生育責任社會化,解決女性生育的后顧之憂,也解決了企業的部分后顧之憂,至少,不用為休假的產婦發薪水,其在招聘女性的時候,不會將女性生育作為一個歧視的理由。
中國已經面臨低生育率的問題,即便放開二孩,人們的生育愿望也沒有大幅增長,生養孩子的成本越來越高,人們在生與養之間的利弊權衡,這是一家的苦惱,也是整個社會正要面對的問題。
在這種形勢下,西安這家醫院的做法顯得十分刺眼,但這反映出我國仍然將生育視為個人和家庭的責任,并通過法律形式讓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增加了用人單位雇傭女性的成本,無形中增加了女性就業難度和公司搞“計劃生育”的鬧劇。
生育成本應有個人、家庭、單位和國家共擔,重心不僅僅是國家的。不過,是時候需要國家和政府承擔一定責任,通過制定法律政策,將生育責任從女性身上部分地轉移出來,由社會保障體系承擔,讓女性從容地平衡工作與生育的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