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搜救人員正在現場對失聯人員進行搜救。當天上午7時30分許,江西省宜春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冷卻塔平橋吊倒塌,造成模板混凝土通道坍塌。截至當晚18時許,事故已導致67人遇難,2人受傷,另有1人正在搜救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去年中國平均不到10天就有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 梁曉輝 張子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平21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檢查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他指出,中國安全生產局面雖然總體穩定向好,但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頻發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2015年全國發生了38起重特大事故,平均不到10天就有一起重特大事故發生。其中,發生特別重大事故4起,死亡289人。”張平說,檢查發現,中國安全生產法實施中存在五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安全生產基礎不牢固。“一些地方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不強。”張平指出,在當前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情況下,重發展輕安全的傾向又有抬頭,今年以來煤炭、鋼鐵等產品價格上漲,一些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煤礦、鋼廠違規偷采偷產,加之監管不力,造成多起生產安全事故。
二是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不適應。張平指出,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定位不清,存在著重復監管和有些部門躲避監管責任的現象;一些行業和地方的安全監管職責缺位或體制不順;對預防工作重視不夠,一些地方還停留在宣傳教育、提醒警示的層面,沒有把預防作為安全生產的主要日常工作來抓;監管能力不適應,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安全監管工作要求。
三是安全生產配套法規和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滯后。“安全生產法作為安全生產領域的基本法,需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法規和政策措施來保證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張平說,各地普遍反映,安全生產法的相關法規政策不配套,迫切希望國務院盡快出臺《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要求國務院及其相關部門制定配套法規和規章的工作還沒有完全落實。
四是企業主體責任有的落實不到位。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強調了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但仍有一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甚至違法生產。
五是農村和農業安全生產監管薄弱。
檢查組同時提出了六方面的改進建議: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樹立更加積極的安全生產觀;加快安全生產法配套法規和標準的制定修訂;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對農村和農業安全生產的監管。
張平指出,安監總局、國務院法制辦要加快起草《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和法律要求制定的相關配套法規,“確保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出臺”。同時,要強化企業預防機制建設,“今后一個時期,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在控制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同時,逐步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預防機制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