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從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2016年浙江各類海洋災害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2億元(人民幣,下同),死亡(含失蹤)17人。與近10年平均狀況相比,浙江2016年海洋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和死亡(含失蹤)人數均低于平均值。
根據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的《2016年浙江省海洋災害公報》(以下簡稱“《公報》”)顯示,臺風風暴潮是海洋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主要來源之一。據統計,2016年浙江沿海共發生臺風風暴潮災害2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4億元,占總直接經濟損失的59.7%,為2015年的21.4%,為近10年平均值(12.47億元)的19.2%,風暴潮直接經濟損失由1614號“莫蘭蒂”和1616號“馬勒卡”、1617號“鲇魚”臺風造成。
《公報》還顯示,2016年浙江海域發生災害性海浪天數53天,較近10年平均值略偏多,出現最多的是9月,為11天。災害引發事故6起,造成2艘船舶沉沒,45艘船舶損壞,因災直接經濟損失191萬元,死亡(含失蹤)17人。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6年浙江海洋災害以風暴潮、海浪、低溫凍害為主,赤潮、咸潮入侵、海平面變化、海岸侵蝕等災害也有不同程度發生。
據悉,2016年浙江省域內風暴潮災害造成損失最多的是溫州市,直接經濟損失為1.19億元,占浙江全省的49.6%;其次是寧波市,直接經濟損失為1.07億元,占浙江全省的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