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0日電 據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21年9月29日,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接網民舉報:28日傍晚,一輛車牌為贛AKF8*的黑色Jeep汽車惡意阻攔消防出警車正常通行。
警方立即傳喚該車駕駛員秦某某(男,58歲,江西南昌人)。經調查核實,秦某某當日駕車行駛至南鋼大道南鋼學校至冶金大道路口時,故意阻擋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出警車通行。經消防車輛多次鳴笛提醒后仍未讓行,阻礙時長約1分鐘,導致消防車輛無法及時趕到現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對秦某某阻礙特種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山湖大隊對其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