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和事前預防、主動防控思想,全面推進游客出行期間全程規范使用安全帶,以“小切口”解決安全生產“大問題”,全力防范化解旅游和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強調,嚴格安全帶使用合同約定。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督促指導旅行社將游客規范使用安全帶作為旅游安全全鏈條管理的重要環節,在與旅游包車企業訂立合同時,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游客出行安全管理和服務、規范使用安全帶等進行明確約定,落實安全事項告知責任。
《通知》要求,嚴格安全帶使用提醒和檢查。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督促旅行社在游客行前說明中,對規范使用安全帶等注意事項作重點說明,導游在發車前(包含車輛途中休息再次發車時)應當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帶,并在行車途中特別是行經高速公路、危險路段時監督提醒游客檢查、系好安全帶;對不聽勸導、堅持不使用安全帶的,在車輛安全??康那疤嵯拢c駕駛員共同做好勸導服務。鼓勵同行游客加強安全帶使用相互提醒。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旅游包車企業嚴格執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在行車前通過駕駛員口頭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資料等方式,提醒游客行車中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定線旅游客運車輛在客運站發車的,客運站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要求,確保出站游客系好安全帶。
《通知》提到,嚴格安全帶使用執法檢查。各地公安部門要持續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以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景區周邊道路等大中型客車通行集中的路段為重點,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糾正駕駛員和游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宣傳教育與執法勸導相結合,督促引導旅游包車企業及客運駕駛員自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規范使用安全帶。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旅游包車企業、客運站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安全帶配備及檢查維護要求、安全告知制度。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把督促游客規范使用安全帶情況作為檢查旅行社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將未履行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帶的旅行社、導游納入文明旅游評價范圍;將信用管理與行政處罰協同推進,依法依規開展失信主體認定;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向無相應許可資質的客運企業等不合格的供應商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
《通知》明確,嚴格事故倒查和曝光警示。對已經發生的旅游包車安全事故,各地公安、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對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帶使用問題突出、安全事故多發、用車“五不租”制度不落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應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車輛、未持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未簽訂包車合同的車輛)的旅行社和旅游包車企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督促旅游包車企業、旅行社全面落實安全帶源頭有效配備、事前合同約定、行程前和行程中提醒勸導等關鍵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