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王長江)沒與男友結婚,卻拒不退還彩禮錢,經法院判決后仍拒絕歸還。近日,峰峰一女子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峰峰女子鹿某經人介紹認識了男友潘剛(化名),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后雙方決定結婚,潘剛付給未婚妻鹿某6萬元彩禮。后來因為其他原因,雙方沒有結婚。婚沒有結成,潘剛要求鹿某返還6萬元彩禮時,鹿某卻拒不退還。多次交涉無果后,不甘人財兩空的潘剛將鹿某起訴至人民法院。經過人民法院判決,鹿某應返還潘剛6萬元彩禮錢。判決生效一年后,鹿某對法院判決和處罰決定仍不予履行。2016年1月,峰峰礦區人民法院將鹿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移送至峰峰警方。
2016年5月,鹿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