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鄲市民李先生很喜歡玉器,經常在微信朋友圈里交流和買賣玉器。他通過朋友的微信圈認識了賣家“王某”,并在王某處買過一個玉鐲。后來他又通過微信在王某處看中了一款猛犸藍皮串珠,最后以8000元價格成交。王某要求李先生先支付貨款,第二天就發貨。李先生通過微信支付、支付寶先后支付給王某8000元錢。可之后王某卻以各種理由搪塞李先生,始終沒有發貨。最后還拉黑了李先生,失聯了。當李先生找到王某的實體店鋪時,早已人去樓空,無奈之下,李先生報了警。
網警提醒:
一、網絡購物盡量選擇信譽較好、證照齊全的大型電商平臺,這類平臺的付款有嚴格的程序,退換貨、維權取證較為方便快捷。
二、通過移動社交平臺購物時,一定要核實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務的數量、型號、質量、承諾等關鍵性交流信息,要求銷售方提供購物憑證等。
三、對微信好友發來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鏈接,最好提高警惕。在朋友圈內網購,保留好聊天記錄和賣家信息,如果發現異常及時報警。
(即通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