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23時40分許,永年交警大隊事故處理值班民警接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派警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在城區第一中學校門口北側路段,一名男子在道路西側路基旁邊,此人鼻腔、雙耳大量出血,經過醫務人員證實該人已經死亡,肇事車輛逃逸。通過查驗身份證件,確認死者白某,男,1993年09月07日出生,永年區臨洺關鎮裴坡莊村人。
偵逃中隊長路健迅速帶領民警王滿紅等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通過現場仔細勘察后,確認死者是被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將死者撞至道路西側路邊,同時對現場遺留的肇事碎片分析,確認肇事車是一輛黑色江淮型號車輛所留。
因事故發生在夜間,未找到目擊證人,也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的案件線索,立即向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閆春雨、教導員王春峰做出詳細匯報,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組織精干力量分組對現場及附近展開調查附近進行走訪取證。經連夜調取二級指揮中心平臺監控,確認了死者的行走方向和案發時間,但該錄像因天黑等原因對通過的所有車輛牌照均顯示不清,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功夫不負有心人”,偵逃民警又連夜聯系技術人員對來車方向的卡口、探頭、民間監控20余處逐一仔細察看,最終,確認了肇事車為一輛冀D051UT號黑色小型普通客車。經信息查詢該車車主為永年區劉漢鄉寧屯村人寧某,偵查民警連夜趕赴永年區寧屯村查找寧某,寧某稱現將車借給同村高某使用。偵逃民警隨后又對肇事司機高某進行傳喚,并在民警多次對車主寧某做思想工作地情況下,寧某主動給肇事司機高某打電話,告知了肇事車輛的存放地點。偵逃民警立即趕往龍泉村西鄉間小路上將肇事司機高某丟棄的冀D051UT號車扣押,經查驗比對確認該車就是肇事車。
2017年3月25日下午,迫于警方壓力,肇事司機高某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了事發當晚自已駕駛冀D051UT號車從河北鋪回城區,沿新洺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永年一中門口北側路段與一名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將肇事車丟棄的犯罪事實。
目前,當事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