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廳出入境管理局的統一安排,我市將于4月24日啟用卡式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新版證件)。新版證件啟用后,本式臺灣通行證將不再簽發,已簽發的本式臺灣通行證在有效期內仍可正常使用。
新版證件先睹為快
新版通行證將提高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
新舊證件區別
新版證件需留存指紋信息,符合邊檢規定條件的持證人可使用自助查驗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年滿16周歲簽發的新版證件有效期為10年,未滿16周歲簽發的新版證件有效期為5年。舊版證件簽發的有效期均為5年
新版證件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舊版證件收費標準為30元/本。簽注收費標準不變。
新版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記錄、管理。舊版證件過關時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
新版證件使用時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
插播小知識
獲得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后,再交由當地旅行社協助辦理‘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方可赴臺。
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真準備,熟悉新版證件的辦理流程,確保正式啟用后能為群眾提供文明、高效的服務,歡迎廣大群眾前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