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絕非法外之地,造謠違法,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傳播不實信息等擾亂社會秩序的,同樣屬于違法行為。繼2017年8月16日郭某領因利用微信渠道傳謠不實信息被魏縣警方依法拘留后,2017年8月17日,魏縣警方又抓獲一名利用微信散播謠言者王某廣。
2017年8月16日10時許,魏縣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一個網名為“瑞”的人利用微信在“魏縣牙里中學四十四班”、“蔣西小學91屆畢業文明和諧群”散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魏縣公安局針對該虛假信息,迅速跟進,縝密偵查,第一時間確認了散播謠言者的身份信息,并與2017年8月17日成功在其家中將其掏窩抓獲。
經突審,違法行為人王某廣,男(魏縣泊口鄉人)對其在微信群內散播謠言一事供認不諱。目前,魏縣警方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在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行動中,魏縣警方始終堅持露頭就打,打防一體的工作原則。在此,魏縣警方再次提醒廣大網友,對于造謠、傳謠,利用互聯網復制、粘貼傳播不實信息都屬于違法行為,切莫以身試法,自覺抵制不實信息,不信謠、不傳謠。規范言行,營造積極健康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