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展現全市公安機關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成效,增強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非法槍爆物品的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按照省公安廳統一部署,11月17日上午,邯鄲市公安局在市博物館廣場舉行了全省集中統一銷毀非法槍支同步宣傳活動。市局二級調研員任建民出席現場,主城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和市局危爆支隊等30余名民警參加了宣傳活動。
此次活動以“除槍爆、護穩定、保民安”為主題,全省主會場設在唐山市,我市作為分會場同步開展宣傳。現場共展示非法槍支18支,仿真槍10支,管制刀具30把,弩10把,宣傳展板3塊。
活動中,全體民警積極向過往群眾發放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宣傳單,組織群眾觀看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宣傳展板,介紹行動進展及工作亮點,參觀收繳的各類樣品槍支,大力宣傳非法槍爆物品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鼓勵群眾主動上繳非法槍爆物品,踴躍舉報涉槍涉爆案件線索。期間,共發放宣傳資料1萬余份,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
河北省公安機關舉報
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獎勵辦法
為鼓勵廣大群眾揭發檢舉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公安機關發現、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減少槍爆案件、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舉報合法配槍單位違法違規購置、儲存、使用槍支彈藥,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2萬元至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二、舉報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5千元至2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三、舉報非法持有、私藏獵槍、射擊運動槍、自制火藥槍,經查證屬實的,1支獎勵1萬元,2支獎勵2萬元,3支(含)以上的獎勵5萬元。
四、舉報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經查證屬實的,1支獎勵2萬元,2支獎勵4萬元,3支(含)以上的獎勵8萬元。
五、舉報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使用炸藥、雷管、煙火藥、黑火藥等爆炸物品,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1萬元至3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六、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3千元至1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七、舉報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單位和爆破作業單位違規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2萬元至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八、通過舉報,破獲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槍支彈藥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人3萬元至8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九、本標準中所指槍支、爆炸物品等應經公安刑事技術部門鑒定確認。
十、公安機關對舉報人的情況嚴格保密,確保舉報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十一、河北省公安廳舉報電話:0311—66993100(24小時),0311—83990134(傳真)。
舉報信件郵寄地址:石家莊市槐安西路276號河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郵政編碼050051。
舉報電子郵箱:hbszbjq@163.com。
各地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十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