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出行中
一些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駕駛人
安全意識淡薄
肆無忌憚闖紅燈、橫穿馬路
逆行、隨意變道
一旦發生事故
不少電動車駕駛員認為
自己是“弱勢群體”
就算發生事故
機動車不管怎樣都有責任
自己也不用負責
而且還可以獲得賠償
真的是這樣嗎
2021年3月16日9時許,甄某某騎電動三輪車載張某某在肥鄉區建安路與振興街交叉口與高某某駕駛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后續調取現場視頻發現電動三輪車闖了紅燈,電動三輪車負事故全部責任。
邯鄲交巡警提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為自己是電動車就屬于“弱勢群體”,置法律權威和生命財產安全于不顧,任性地闖紅燈、逆行等。電動車駕駛人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規,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