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燕晚新聞)邯鄲市主城區公共泊位今年10月30日起全部免費停車后受到廣泛好評,可如何提高使用效率,有效杜絕“僵尸車”等違規車輛,又成為市民關注的新問題。記者昨日獲悉,為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和停車秩序,當地有關部門草擬《邯鄲市公共泊位停車管理辦法(試行)》,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邯鄲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邯鄲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邯鄲市公共泊位停車管理辦法(試行)》,適用于叢臺區、復興區、邯山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公共泊位的施劃和管理。
據介紹,公共泊位原則上實行免費停放,重點區域限時免費。其中,車行道泊位施劃藍色標線,在標定時間內免費停車;重點區域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空間的泊位施劃白色標線,實行限時免費停車,并在顯著位置設置標志標牌。
對于重點區域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空間,小區農貿市場門前和周邊公共泊位,營業期間免費停放時長1小時,非營業期間免費;辦公樓、學校門前及周邊公共泊位,白天免費時長2小時,夜間(晚上6時至次日早上8時)免費;酒店、商場、超市、臨街商業門前及周邊公共泊位,營業期間免費時長 2.5小時,非營業期間免費;旅游景區、公園、醫院門前及周邊公共泊位,白天免費時長3小時,夜間(晚上6時至次日早上8時)免費。
重點區域以外的非車行道公共泊位,可以連續免費停車時長 24 小時。警車、行政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執行公務時,停車不受時間限制。
據了解,超出規定停車時限的車輛,由各轄區政府指定部門按照公平性競爭原則,選擇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參照相關價格標準收取停車服務費。
另外,機動車使用公共泊位時,應當按照標線朝向停放,不得壓線、越線,不得覆蓋車衣,不得利用停放在公共泊位內的車輛進行倉儲性、經營性等與停放無關的活動。達到報廢標準等不具備道路行駛條件的機動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車輛不得占用公共泊位。
《邯鄲市公共泊位停車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期限為11月6日至11月13日,意見文字可以反饋至hdsjjzdzxc@163.com,聯系電話為(0310)8166836、8166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