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啟動市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
氣運聯動機制的通知
為維護廣大出租汽車駕駛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根據《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邯鄲市主城區客運出租車運價的通知》(邯發改經費〔2017〕125 號)中關于“客運出租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機制”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現符合啟動條件,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啟動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機制,現通知如下:
一、在現行市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基礎上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費。
二、市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向乘客出具0.5元的收費票據。
三、嚴格禁止借機亂漲價行為,違者依法查處。
四、此次市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自2021年11月18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