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核的
公 告
各用人單位:
根據中國殘聯、人社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有關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財政廳等四部門印發的《河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法規的要求,2022年度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在申報期內以網上申報、現場申報的方式,向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申報審核本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一、申報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申報條件
已安排殘疾人(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并符合以下條件:
1.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
2.依法依規支付殘疾人工資。
3.依法為殘疾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三、申報方式
1.用人單位登錄河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hbzwfw.gov.cn/),進入“跨省通辦”專區找到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辦理?;螯c擊法人辦事,進入殘聯部門,登錄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辦理。
2.現場申報。到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四、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注冊(首次辦理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
五、相關說明
1.2022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在規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保證的材料真實有效,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3.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年審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電子認定書。
4.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邯山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