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舉報后,考慮到運送學生的“黑校車”駕駛人警惕性很高,常常隱蔽村內迂回行駛,邯山一大隊民警立即對車輛行駛規律進行摸排,并安排多名警力提前進駐關鍵路段進行拉網布控。18時24分許,在翱翔學校東500米處,蹲守民警將車號牌為冀DM0***的違法嫌疑車輛和駕駛人張某某查獲,當時車內滿載學生。經核查,駕駛人張某某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車輛未備案、未取得校車標牌的情況下,長期駕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民警當即依法將該車暫扣,并通過學校聯系家長將學生接回。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駕駛人張某某因實施“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校車服務”的違法行為,被處以暫扣車輛,罰款2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