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報警人李先生口中了解到,12日當晚有好心群眾告知,他的哥哥摔倒在第五實驗小學門前,好像傷情很嚴重。李先生聞訊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果然看到哥哥李某新橫臥在路中央一動不動,他慌忙呼叫了救護車。救護車到達現場后,經隨車醫務人員確認,李某新已沒有生命特征。李某新患有基礎疾病,半身不太靈便,李先生以為哥哥突發疾病,加上走路不穩可能傷到了要害處致死,當晚把尸體運回家中準備安葬。第二日上午,一名當日在事故現場旁邊工地的群眾向李先生線索說,李某新是被一輛銀灰色的汽車撞倒的,汽車隨后揚長而去。
事故中隊民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根據李先生的描述,找到死者發生交通事故時倒地后的位置,發現路面僅留一丁點干涸血跡,現場沒有車輛散裝物。
事故路段剛開通不久,公共場所視頻資源設備還未安裝到位,民警遂對路段兩側場所排查,意外尋到一工地門口裝有視頻資源設備,鏡頭是由西向東拍攝,正對事故地點。民警調取此處視頻資源發現,當日19時55分07秒,死者身穿紅色上衣沿朝陽大街由南向北蹣跚步行在路中間。19時55分21秒,一輛銀灰色汽車由南向北行駛過來,把行人撞倒后僅停留7秒后駕車逃逸。
事故中隊成立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勘查,積極走訪群眾,查找目擊證人,另一路調取周邊沿路公共場所視頻資源尋找有價值的案件線索。
辦案民警獲取到距離事故現場最近的平安路和朝陽路大街交叉口視頻資源,從中發現19時54分50秒一輛牌照號碼為浙JZ****的銀色奔馳小型越野客車由南向北通過該路口,經聯系該車主,此車已于去年,找不到相關手續。經過大量數據篩查,辦案民警截取當天該駕駛人圖像,查詢到近期該車一直是該駕駛人駕駛使用。經過技術手段比對,該駕駛人叫王某,他駕駛該車在滏陽大街和建設路、朝陽大街一帶頻繁活動,辦案民警迅速對該范圍的小區、居民區、停車場、商場等多個場所進行摸排,于8月13日17時許在縣城某商場的地下停車場內隱蔽處查獲肇事車輛,該車前保險杠、中網、引擎蓋都有不同程度損壞,經過比對鑒定此車為肇事車輛。王某于17時30分許投案自首。經過8小時的全力追查,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經調查,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夜間駕駛機動車上路,對前方路面行人動態觀察不夠是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發生后,王某駕車逃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王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且經上級公安機關審批,認定王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王某已于8月14日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接下來,王某將被依法刑事立案調查,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