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號牌是識別車輛的重要標識之一,但有些駕駛人為逃避交管部門查處,往往通過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或通過故意遮擋和污損,以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手段,逃避打擊躲避監控,行駛中存在隨意超速、闖紅燈、闖禁行等一系列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違法高發,嚴重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偽造、變造號牌違法行為人不僅自身存在諸多違法行為,而且由于其車輛往往套用的是合法車輛的牌照,同時也給合法車輛的所有人帶來的諸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