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盧賀山的妻子劉慧介紹,丈夫是多年的職業大貨車司機。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靠丈夫開大貨車掙錢養家。2015年6月份,盧賀山到交警部門處理違章時,被告知其所持有的A2駕照,因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次記滿12分被注銷了。駕照被注銷,意味著全家人的經濟來源中斷。盧賀山想不起自己啥時候有這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于是要求查看相關違法記錄。查詢結果讓盧賀山吃驚:他在包頭市境內,因故意遮擋號牌被一次記12分。而實際上,他當天開大車去了保定市順平縣,根本沒有去過包頭市。
由于駕照是在包頭市被注銷,盧賀山隨后趕赴包頭市交警部門進行交涉。包頭市交警部門經過查詢,發現盧賀山的駕照被他人套用。除了照片不是其本人,駕照上其他所有信息都與盧賀山相符,而且套用駕照各項防偽標識齊全,并非偽造的駕照。進一步查詢結果更讓盧賀山感到震驚:2012年8月28日和2014年11月22日,他的駕照兩次在保定被補辦過。而期間他的駕照一直在自己手上,年檢和使用都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因為套用駕照來自于保定市,包頭交警要求盧賀山回保定報案,然后再持“查處套牌套證辦案受理回執”,到包頭交警部門解除駕照的注銷狀態。
趕回保定后,盧賀山先后到滿城交警隊和派出所報案。發現套用其駕照的人是滿城區的侯某。侯某利用盧賀山的身份證復印件,通過代辦人補辦了盧賀山的駕照。2015年10月份,盧賀山聘請律師,向包頭市九原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包頭交警解除其駕照的注銷狀態。
2015年12月8日,包頭市九原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包頭市交警認為侯某套用的駕照從正規部門制作,其做出的注銷處罰并無不當,不應承擔責任。案件沒有當庭判決。在焦急的等待中,今年春節過后,律師給盧賀山打來電話,說經過交涉后,包頭交警已經解除了他駕照的注銷狀態,可以正常使用了。
駕照被注銷的8個多月里,盧賀山五次往返奔波于保定和包頭兩地,不但不能打工掙錢,還要產生各種花費,請律師打官司也花了不少錢,因此給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10萬元。為此他于2015年12月份,向保定市競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補證把關不嚴的保定交警部門承擔相關責任。
3月25日,競秀區法院以“保定市滿城區公安局對侯某買賣國家證件,已于2016年1月10日立案偵查。本案須以刑事案件結果為依據,而相關案件尚未審結”的理由,做出中止訴訟的行政裁定。“別人偷偷補辦套用我的駕照,還嚴重交通違法,我卻要為此承擔這么多。”盧賀山無奈地說。
如今的盧賀山,只能等待公安部門的案件偵查結果,然后再做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