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按照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自9月21日起,我省嚴禁“雙排車”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并統一車輛超限超載執法認定標準,將六軸及以上車輛重量限值由55噸統一調為49噸;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普及標準貨運車型。
“雙排車”是指上下兩層均雙排裝載或上層雙排裝載下層單排裝載,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運輸車。人們比較熟悉且在高速公路上常能見到的“雙排車”比如運載新出廠轎車的大型運輸車輛。
新規針對與超限超載相關的車輛生產、改裝、銷售、注冊、市場準入、檢驗、使用和路面檢查執法等全過程、各環節,逐一落實了責任主體,明確了措施手段,從源頭遏制非法超限超載行為。
新規定明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并處罰外,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對貨運場所經營者依法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