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曹女士的申訴后,消協工作人員于當日上午到消費者家里了解情況,基本確定了損失程度在10萬元至15萬元之間。當日下午,工作人員又找到經銷商進行調查,經詢問,曹女士的申訴屬實。
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這是一起因地暖分水器崩裂漏水造成家具、地板等全部被泡壞引起的糾紛,根據《消法》第五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因此,本案經營者應該依法對消費者曹女士的損失進行民事賠償。
工作人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就賠償額度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經銷商一次性賠償消費者曹女士經濟損失13萬元。
(環渤海新聞網)